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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上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7-18 08:21:59 点击:

文件来源:长沙市教育局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有意义的假期。现将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期末工作


1. 做好期末后段工作安排。各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期后阶段和暑假工作安排,严格控制考试前学生的作业量,不因疫情影响而增加师生课业负担。期末考试结束后,认真组织好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会,提出下阶段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2. 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资料遴选和上传,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在放假后15天内,将“长沙市中小学人人通云平台”中反映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遴选至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要求学生自主完成,不给家长增加负担。


二、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1. 抓好放假前安全教育。暑假前,各校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书等形式,聚焦防疫、防溺水、防网络沉迷、防自然灾害、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防范重点,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推动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职责。学校要将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和《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印发或将电子稿转发给每位家长,认真做好回执回收或回复统计工作,提醒家长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管护责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


2. 突出强化防溺水工作。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暑假是溺水高发期。放假前,各校要专门组织开展一课时的防溺水专题教育,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应避免手拉手等盲目施救行为,应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各地要充分履行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职责,压实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水域管理的职责,合力防范学生溺水事故。


3.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长沙市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项目及基本要求手册》,放假前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方案,确保整改完成前不发生安全事故。要会同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在假期内对校车进行一次车况检查。有建设任务和其他维修改造工程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 加强研学安全管理。今年暑假,原则上不组织市外集体研学活动,市内集体研学活动,要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要开展活动前安全教育;细化安全预案;检验承办机构、驾驶人与车辆等资质;与承办机构签订安全协议、划分责任,并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参加人员注意外出交通、食品安全,遵守出游地民俗习惯,遵守景区章程等。


5. 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各校要制定暑期值班安排表,值班领导、教师要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落实好信息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1.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学校要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违规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和收受学生、家长的红包礼金。暑假期间,全市继续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2. 暑假期间严禁学校违规补课。统一安排放假时间,不得随意增减假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成建制上课、补课,不得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学校确实因为高考、学考、中考组考等耽误的课时需要补足的,市直学校直接书面报告基础教育处,各区县(市)学校由区县(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基础教育处备存,经核准备案后方可按实补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 严禁学校违规招生和乱收费。严格落实教育部、省厅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严禁中小学校违规招生;严禁学校以建校费、教育基金会等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类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和择校费;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加强艺术高考培训市场联管联控,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为艺术培训机构组织生源,严禁艺术培训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严格执行教辅资料征订相关规定,严禁违规征订教辅材料。


4. 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假期开展的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班进行审核备案。发现超标超前培训,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训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务必做到学科类培训班全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等,在暑假前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排查,并在暑假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一旦发现培训机构未落实防疫措施或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无证无照经营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实行“零容忍”,现场予以取缔或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5.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2020年秋季,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其他年级严禁新增大班额,高中各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6. 严禁炒作中考和高考成绩。严禁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中考、高考升学率(如中考6A人数、一本、二本上线率等)和高考状元,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和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校中考、高考成绩、升学人数和升学率等信息。


四、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1. 掌握师生及家属假期安排。学校要全面掌握学生、教职员工及家属假期安排,引导学生及教职员工尽量不外出。校外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或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凡离开长沙地区的师生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需向学校报备,学校要严格落实外出登记管理,建立师生外出情况台账,包括出行时间、返程时间、目的地、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同行人数等,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引导家长科学安排膳食和家庭活动,关注学生心理状况、精神状态,多陪伴,多沟通,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与和谐的家庭氛围。


2. 切实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假期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走亲、不访友,不聚会、不聚餐,不去人员聚集场所,提升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生活。养成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公勺,科学合理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的好习惯。


3. 返校前做好健康摸排。师生员工返校前,学校要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每一位师生员工,从开学前第14天开始,做好健康登记并进行报告。返校当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方可入校。返校前,师生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情况暂缓返校,待治愈后凭医学诊断证明返校。


五、合理安排暑期活动


1. 落实行动德育。一是合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根据目前疫情形势,暑假期间不建议学校成建制组织实践活动。根据实际需要和学生自愿,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学生可以开展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社会调查和素质拓展等综合实践活动。学生可以通过人人通帐号登录长沙教育服务平台(http://zhsj.csedu.gov.cn/weixin/index),在线报名参加图书馆、博物馆、规划馆等活动场馆举行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可自愿参加“长沙蓝”暑期公益志愿活动,学生及家庭成员可在“志愿星城”平台报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环保实践项目。二是积极参加“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通过新媒体平台阅读发布的文章,主题阅读文章在网站(人民日报少年网ww.rmrbsn.cn人民网 www.people.com.cn)、客户端(人民日报少年客户端)、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同时可以开展《做好新时代接班人》《平语近人》等延伸阅读,学生、家长自愿向新华书店等正规书籍发行部门购买。三是积极参与劳动教育。指导家长安排适量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四是积极参加“我和长沙的2020”长沙市中小学生征文比赛(具体方案见附件)。五是积极参加2020长沙市“媒体艺术进校园”系列活动创作大赛,第三届 “湖南好粮油行动”学生手机摄影大赛等活动(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2. 合理安排学习。一是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学校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由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布置学生暑假作业。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注重做好疫情防护措施。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校外培训班,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二是鼓励网络教育。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资源开展学习活动,充分利用“长沙市中小学生在线学习中心”,切实提高学习效率,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中国教育电视台和“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继续提供有关专题教育资源,供学生自愿选用。


3. 坚持参与体艺2+1项目。引导学生做好假期锻炼和提升艺术素养计划,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注意劳逸结合,保证充足睡眠,提高身体免疫力。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坚持“能开尽开”的原则,做好学校场馆免费开放相关工作。


4. 严抓军训工作。今年初中、高中学校学生军训原则上在校内进行,要根据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安排军训时间和内容。高级中学要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规定,做好军训工作,确保军训内容和课时的落实,时间不得少于7天。除代收伙食费以外,任何学校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含服装费)。军训期间,各学校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气温在35度以上的时段,不得安排室外训练。省、市直学校须在8月1日之前将军训方案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邮箱:xsc508509@126.com。如确有需要到校外组织军训的学校,必须书面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5. 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相关任务。各单位要在暑假期间修缮好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通过家校平台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养成健康理性的食品安全消费行为。


6.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校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引导广大学生、教师、家长积极参与,将文明卫生教育与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校园、热爱生活相结合,主动净化绿化美化家庭、院落和公共空间,弘扬传承健康文明的新家风。根据自愿的原则,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争当志愿者,协助做好疫情疾病防控、环境卫生整治、健康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各校在开学前要开展一次环境大清扫,彻底清洁校园,灭除“四害”。


7. 关爱特殊群体。深入开展“情暖童心”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同时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持续开展帮扶活动。


六、常态推进文明创建


1. 落实“文明城市提质年”行动相关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质方案,利用暑期完成厕所改造、墙面地面及绿化带修缮、校园文化环境优化等项目。开学前要对照标准要求,对校内及校门口公益广告进行必要的更新和完善,对文明创建宣传栏内容进行更新(公益广告模板详见中国文明网、长沙文明网)。


2. 常态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整洁。暑假期间要常态保持校园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落实门前“三包”要求。暑期施工的单位要按要求落实公示牌、安全施工警示标识以及建筑围挡,做到干净整洁、文明施工。


3. 扎实梳理阶段性创建工作。对照国家两个指标体系及《长沙市文明校园动态管理操作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工作梳理,归类整理材料,及时进行对标达标,为迎国检测评奠定坚实基础。


4. 以“把文明带出校外”为主题,规范师生校外文明行为。采取《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暑假期间工作提示》等方式,宣传学习《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教育引导师生注重校外文明行为,文明出行、文明旅游,自觉树立文明形象。


5. 积极参与“成长足迹 我的文明之旅”暑期实践活动。指导中小学生根据长沙市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电子地图指引,科学合理安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按自愿原则参加相关场馆活动。


七、精心做好暑期培训和开学准备工作


1. 做好假期教师培训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教职工的假期时间,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各级各类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升培训活动,重点做好普通高中“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要注重培训活动的质量和效益,不流于形式,不过多占用教师假期休息时间。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按要求选派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市培,明确参训要求,确保参训效果。各学校要利用暑假扎实开展校本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各学校在暑假中组织教师集中培训两天以上的,可另外申请6个学分,但必须在放假前向教师培训工作管理部门(市教育局为教师工作处,区县市教育局为人事科)报送培训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参加市级以上教师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市教育局对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各校要组织教师开展暑期读书活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职业学校教师要利用暑假到企业实践,确保每年在企业的实践时间。集中培训期间要加强学员管理,培训现场要做好勤消毒、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 开学前要做好新生分班工作。初中学校严格按照“之字路”平行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违规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重点班或特长班。


3. 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4. 其他事项。全市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7日,中学为7月24 日,幼儿园参照小学放假时间。根据《长沙市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2020 学年度校历》安排,2020学年第一学期定于8月30日报到,8月31日正式上课,各幼儿园参照执行。开学后第二周,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职业学校要将假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报我局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