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策首次提出
一、《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首次提出
2013年2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纲要中提出“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设想。此前我国许多地区都有尝试把研学旅行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来开展。
2014年进入教育部基础司工作要点
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4年工作要点蒲公英行动计划
2014年4月19日,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在第十二届全国基础教育学校论坛上发表了题为《我国基础教育新形势与蒲公英行动计划》的主题演讲。在会上,他首先提出了研学旅行的定义:学生集体参加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校外参观体验实践活动。研学要以年级为单位,以班为单位进行集体活动,同学们在老师或者辅导员的带领下,确定主题,以课程为目标,以动手做、做中学的形式,共同体验,分组活动,相互研讨,书写研学日志,形成研学总结报告。
2014年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日常教育范畴
三、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8月21日《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明确了“研学旅行”要纳入中小学生日常教育范畴。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
2015年比较与2009年的国发41号文、2012年的国发31号文,本次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有新突破。在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注意青少年学生特点,寓教于游。加强国际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开展。
五、2016年“十三五”规划研学旅游元年
2016年国家旅游局公布首批“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通知”。通知要求各研学旅游目的地和示范基地要进一步挖掘研学旅游资源,深化打造主题品牌,扩大对青少年人群的政策优惠,加强接待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不断提升研学旅游的综合吸引力和品牌认知度。各级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对研学旅游目的地和示范基地的指导作用,加大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将研学旅游培育成为各地旅游发展创新的增长点。
六、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研学实验区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研学旅行工作健康发展,教育部确定河北省邯郸市等10个地区为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
七、国家旅游局发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行业标准
2016年12月19日发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研学旅行已经成为教育旅游市场的热点。为了规范研学旅行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发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已经国家旅游局批准,2017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八、《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正式发布
2016年9月13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正式发布并强调:突破只是本位与应试教育的藩篱窠臼,引领学生培育适应社会发展与终身发展需求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九、十一部委正式发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意见
2016年11月30日,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指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
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为贯彻《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项目,将在各地遴选命名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以下简称营地),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十一、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
该《指南》是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所有普通中小学。各地要加强组织实施,将《指南》作为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遵循,纳入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德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
十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推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函》(教基厅函〔201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25号)精神,在国家有关基地主管部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议,营地实地核查及综合评定,现命名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等204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少年社会综合实践学校等14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
十三、《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其中第四条指出:
1、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推进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和基地建设。
2、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和特色学校建设,建设“满天星”训练营试点。建立优秀校园足球等级运动员在大中小学各阶段相衔接的升学保障机制。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遴选一批全国青少年冰雪运动特色学校。
十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计入中考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基二[2018]1号):
1、学生按规定完成1次初中实践活动计1分,合计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计30分;七、八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共20次,计20分。
2、初中实践活动成绩按照算术平均、四舍五入取整方式计入相关科目中考原始成绩,由市考试院中招办依据当年中考政策予以认定。其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三,分别计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科目中考原始成绩;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成绩除以二,分别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中考原始成绩。
十五、教育部公示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推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函》(教基厅函〔2018〕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45号)精神,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议、营地实地核查及综合评定,拟命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军史馆等377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等26个单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
地方政策
一、天津市教委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的研学旅行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开发一批研学旅行课程,遴选一批研学旅行基地。
1、根据要求,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研发一批以自然地理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社会经济发展、乡土民俗文化为依托的活动课程;研发一批体现学校区位特色和办学资源优势,适用不同学段、不同特点、不同要求的活动课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区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市情国情为主。各区要逐步开发形成一套适合中小学各学段学生特点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
二、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
1、经专家评议,现命名山东省山青世界青少年实践活动中心等65个单位为第一批“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2、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山东省第一批研学旅行示范课程。研学旅行可以让学生走出校园去认知社会、接触自然,体验益智增能的实践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017年8月,,烟台市发布《烟台市教育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出台研学旅行文件,全面启动了烟台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
2018年1月,青岛市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力开展研学旅行。
三、浙江省发布《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1、《意见》指出,学校每学年组织安排1-2次研学旅行活动,每学年合计安排研学旅行活动小学3-4天、初中4-6天、高中6-8天。研学旅行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2、用5年左右时间,创建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2个以上、全国基地20个以上。建立浙江省级营地、基地标准和不达标营地、基地摘牌退出机制;遴选公布省级营地10个以上、省级基地100个以上。设区市、县(市、区)制定地方营地、基地标准,并陆续遴选公布一批当地的营地和基地。
2018年9月,湖州市教育局等9部门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展开研学旅行试点。
四、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1、各地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研学旅行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为开展研学旅行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要根据立德树人的目标,依托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博物馆、科技馆、历史文化遗迹、生态文明基地和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现代农业产业园、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遴选主题鲜明、管理规范、安全适宜、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向社会公布。
2、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每个市、县(市、区)打造出若干个特色明显、内容充实的研学旅行基地,形成1-2条相对成熟的研学旅行路线,全省公布一批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和若干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研学旅行路线。
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787号
1、公益性活动开展补助。支持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教育部、财政部、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办的“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圆梦蒲公英”活动、科普教育活动、课后服务活动、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公益性活动。原则上每项活动的经费补助10万元,每个活动场所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建成的济源市、鹤壁市、濮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需最少开展3项以上活动。
2、资源开发补助。支持活动场所开发与学校教育互补、有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以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专题教育、兴趣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性校外活动资源,每个校外活动场所课程开发不得多于2项,每门课程开发补助经费15万元。课程开发完成后必须有成果体现。
六、湖北省省教育厅、省旅游委、省文化厅 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服务单位基本条件》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实践育人方式,积极推进我省研学旅行工作,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我省14部门联合制定的《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实施意见》(鄂教基〔2017〕10号)及《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管理办法》(鄂教基〔2017〕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研学旅行工作要求,规范研学旅行服务行为,提高研学旅行服务质量,确保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现将《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单位基本条件》印发给你们,请在组织研学旅行工作中严格执行。
2017年8月,武汉市教育局等14部门发布《武汉市推进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研学旅行,发挥研学旅行在拓展教育形式、转变学习方式、改进实践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武汉基础教育实践育人范式。
七、湖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7〕37号
1、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践行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018年1月,长沙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等11个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长沙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展开研学旅行。
2018年7月,湘潭市教育局等11部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湘潭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展开研学旅行,打造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形成具有湘潭特色,涵盖红色文化、湖湘文化、生态农业、现代产业,融合美丽乡村、智慧城市于一体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格局。
八、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陕西省文物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办,杨凌示范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杨陵区人民政府联合举行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推进会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研学旅行工作。政府要主导挖掘研学旅行资源,研学基地要创新研学旅行活动内容,旅游中介要做好组织保障,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全方位服务、全过程育人的研学旅行氛围,切实增强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深入推进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开展,奋力把陕西打造成“全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品牌目的地”。
2016年11西安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研学旅行纳入到中小学课程计划,全面开展研学旅行,并推出一批主题景区等研学旅行基地。
九、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黑教联〔2017〕59号)
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遴选和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综合实践基地;打造一批具有我省地域及文化特色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带动省外学生到我省开展研学旅行。
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
1、被评为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只授牌不拨补经费;被评为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除授牌外,每个营地省级奖补40万元(厦门市营地奖补经费由厦门市级财政统筹安排),经费使用计划审核后下拨至各设区市教育局
2、省级奖补经费主要用于:
(1)线路与课程开发补助。支持营地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自然生态等为内容的主题研学实践教育线路与教育课程。
(2)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补助。支持营地组织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开展集体实践和研究性学习。
(3)师资队伍建设补助。支持营地根据研学实践线路和教育课程需要,聘请研学实践教师;组织培训课程讲解人员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选派优秀讲解人员和组织管理人员外出学习与交流。
(4)修缮维护和设备更新补助。支持营地根据研学实践线路和教育课程需要,进行必要的修缮维护、添置更新设备。
十一、江西省关于推进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赣教发〔2017〕7号
近年来,全省各地中小学校(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下同)积极探索开展研学旅行,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也有一些地方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完善、责任机制不健全、安全保障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研学旅行有效开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奋斗目标,提出了“旅游强省、文化强省”、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要求,为研学旅行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各地要高度重视,把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2017年11月,赣州市教育局等10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启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让学生进一步走出校园去认知社会、接触自然,体验益智增能的实践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018年3月,南昌市教育局等10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责任,为研学旅行的开展保驾护航。
十二、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注重因地制宜,突出广东特色;实现“寓教于游”、“寓学于游”;做到立意高远、启迪深刻,实践导向、注重体验。建设一批高标准、引领性的研学旅行教育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性的研学旅行师资队伍;打造一批高品位、示范性的研学旅行活动项目;建立一套高效力、创新性的研学旅行发展机制。努力形成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措施到位、运行操作规范有序、活动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学校和学生积极参与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十三、海南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海南是全国唯一的热带省份,拥有全国最好的生态环境,是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是全国唯一的国际旅游岛,还有23年红旗不倒的红色文化、特色鲜明的黎苗文化和现代工业农业文化,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近年来,我省已将研学旅行纳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中,广泛开展了综合实践教育活动,部分市县和中小学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中也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工作经验,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需要各级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采取措施,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不断完善研学旅行政策,科学安排学生出行,切实保障安全,让中小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贡献。
十四、四川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川教〔2017〕114 号
各地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组织要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挖掘、开发本地丰富的自然、人文和产业资源,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我省大熊猫栖息地、都江堰等资源打造一批世界遗产研学旅行基地;依托泸定桥、彝海结盟地等红军长征线路及邓小平故居、川陕革命根据地等资源打造一批红色教育研学旅行基地;依托金沙遗址、四川博物院等资源打造一批文博研学旅行基地;依托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打造一批知名院校科技研学旅行基地;还可以依托各地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各类工矿企业、科研实验室、减灾教育馆等,遴选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类别多样、资源丰富、安全适宜、具有四川特色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和示范型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立足四川、联通全国的研学旅行网络。
十五、甘肃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 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甘教基一〔2017〕16号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各有关部门及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对研学旅行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把研学旅行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责任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推动我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十六、上海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
提出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意义,推进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科学布局,优化校园资源供给机制,打造示范研学旅行基地。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研学旅行安全有序。
十七、重庆
2017年12月,重庆黔江区发布《黔江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暨研学旅行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黔江区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暨研学旅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明确了中小学研学旅行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将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学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2018年3月,重庆大渡口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政府统筹下,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文化、食药监等7部门各司其责、联动配合,共同承担区域中小学研学旅行的相关审核、指导、督促职责。教委主导,把准方向、强化管理。学校主体实施,明确职责、落实落细。明确学校是研学旅行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
2018年8月,重庆渝中区制发《渝中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总体目标、拟定基本原则,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要求从“自然生态、历史文化、革命传统、人工智能、艺术公益”多方面谋划,精心选择区级、校级研学活动场所。
研学导师:2016年12月19日国家旅游局发布《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设置一名研学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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