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韶山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动员大会,韶山各届群众与市领导一起为全国文明城市牌匾揭幕。
图片来源:韶山文明网
“韶山冲来冲连冲,十户人家九户穷。有女不嫁韶山冲,柴棍红薯度一生。”改革开放以前,韶山偏僻、贫穷、落后,人民群众的需要还处在“填饱肚子”阶段。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韶山实现了由温饱走向富裕,人民群众的需要从以“物质需求”为主逐步上升到以“精神需求”为主。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回顾40年栉风沐雨,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到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一创带六创”到“一创带九创”“全民共建共享”,从“我是主席家乡人、我为主席家乡添光彩”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评、“五大文明气质倡树活动”……文明的种子在韶山这片红色土地上生根发芽,文明之花处处绽放,文明硕果满园溢芬芳,文明已成为韶山改革开放的鲜明注释。
起步之初,在探索中不断创新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15年播种文明之种,11年漫漫创建之路,26年终得文明硕果累累。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回顾这一路艰辛历程,韶山在探索中不断创新,从1991年建立县级市起,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同时把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在机关单位、学校、乡村,广泛开展了一系列以文明为主题的活动,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氛围,播种文明的种子。
建市之初,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是树立改革开放的新观念,提倡讲文明、讲道德的社会风尚,以“弘扬韶山精神”为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深入开展了“奉献在岗、满意在韶山”“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人民群众满意”活动,在农村开展“创‘三户’”“刹‘三风’”等活动。
1995年,为加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出台了《韶山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韶山市文明公约》,当年25个先进单位和265个先进个人获表彰。
1996-1999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韶山人行为规范》,并在全市开展“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卫生城市”“讲文明、树新风、满意在韶山”活动,累计表彰先进集体198个单位、先进个人1500多人。期间,韶山市获评“湖南省文明建设先进县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2002年,积极倡导公民道德规范,举办了全市公民道德建设知识竞赛。
2003 -2004年,市文明委制定了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和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景区、文明个体工商户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发展,营造了争创文明单位、争当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
2005年,韶山市把未成年人教育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在全市深入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当年全市有了1家国家级文明村、3家省级文明单位、14家湘潭市级文明单位。
2006年以来,以“领袖故里、文明韶山”为主题,以“一创”带“六创”(即创建全国最佳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六创”托“一创”为重点,动员和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城市文明程度、城市化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2013年,为激发全民参与志愿服务热情,韶山市成立了映山红志愿者协会,组建了26支志愿服务队。同时不断深化拓展“映山红”志愿服务品牌,建立韶山志愿者之家,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阳光五号”“文明劝导日”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目前,近万名注册志愿者常年活跃在景区、社区、农村,助学、助困、助残一线,全力打造“好人之城”。
近年来,韶山市发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积极打造信仰高地的独特“软实力”。让“万人同唱东方红”成了韶山“七一”“十一”“12·26主席诞辰日”等重大纪念日的保留节目。《舍小家为“大家”》家风教育、重走“毛泽东成长之路”励志教育课程、《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大型实景演出、向主席敬献花篮教育观摩活动等,成了当代中国红色文化传播的新名片。
同时,韶山深入开展“校园红色文化建设”“五红教育”等系列主题活动,建设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公园。24小时自助红色图书馆、“欢乐潇湘·幸福韶山”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五下乡”、“流动大舞台”、“社区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加大了红色文化的惠民力度,锻造了领袖故里的红色气质。
“韶山文明城市建设的特色在于精神文化。”韶山市委书记杨晓军如此介绍,作为领袖故里,近十多年来,韶山一直以红色文化孕育城市文明,以红色文化提升城市品位,以红色文化构筑信仰高地。
文明创建,奋力书写崭新高度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一座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就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韶山市委、市政府顺应群众期盼,在2006年,率先提出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明确将“创建为民、创建育民、创建靠民”作为指导思想,组织动员全体市民共建共享文明城市。
2008年韶山市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后,又提出更高目标——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迈进。这期间,韶山市围绕“领袖故里,文明韶山”这一主题,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总抓手,将9大板块、332小项具体指标一一细分、落实。开展旅游环境整治行动、“清洁韶山”行动、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等一系列创建活动。
2014年,韶山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提名城市”,朝“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2017年11月14日,经过11年的齐心努力,终于捧回了“全国文明城市”牌匾,成为我省第一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
“十一年追梦,终成梦圆。创文之路,不仅是一条不断改善民生的人本之路,也是一条不断追求卓越的进取之路,更是一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全面进步的发展之路、人民追求幸福之路。”韶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唐杰的感言无不体现一级政府的民本之心。
十一年来,韶山市将提高人的素质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创建育民,在教育中培养,在实践中塑造,在管理中强化,在环境中熏陶,市民素质在创建中得到提高和升华。
——公益广告潜移默化。漫步韶山,一幅幅富有地方特色的公益广告遍布大街小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进”活动,又将价值坐标春风化雨般地融入市民和游客的眼中、脑中与心中。
——“讲文明、树新风”成为最美风景。车辆礼让行人、行人竖起大拇指点赞,已成为韶山文明的新风尚。“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文明餐饮、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系列活动让文明成为最美风景。
——“文明细胞”创建工作深入人心。文明乡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推动文明新风进万家;“我为创文来献策”征求群众建议两万多条;“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两代表一委员”等活动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
——诚信建设创新先行先试。定期发布失信企业、产品质量、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予以监督。“先行赔付”“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诚信建设的制度化,为文明城市创建增添了诚信砝码。
……
在韶山,盛开的文明之花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韶山市地税局获评“全国文明单位”,韶山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韶山乡和韶山村获评“全国文明村镇”,清溪镇获评“全国美丽宜居小镇”,黄田村获评“中国美丽乡村百佳”,省市级文明单位近50家,正是这样一个个文明的“小集体”构建了一个文明的“大韶山”。
立足新时代,昂首迈向文明韶山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必须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城市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正如市委书记杨晓军所说:“‘全国文明城市’这个称号对我们来说既是鼓励,又是鞭策,我们将以成功创文为新起点,总结做法,提炼经验,加快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文明创建依靠全市人民,文明创建成果全市人民共享,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去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后, 韶山市站在新起点,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新目标,工作从“创建”转化为“深化”,以一如既往的态度、一以贯之的坚持、一抓到底的干劲,进一步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
推动全面创建落地开花。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网络创建为抓手,树立标杆,推广典型,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得到落细落实。财政局、烟草公司等15家文明单位通过复查,获得申报更高层级文明单位资格;镇泰小学等3家单位获评市级“文明校园”;毛雨时等10户家庭被授予“文明家庭”称号,全面创建在247平方公里的韶山土地上落地开花。推动全民创建深入人心。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广和普及,突出红色韶山特色,做好“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力度。以“我是主席家乡人,我为主席家乡添光彩”为主题,持续开展“我会每天读书、我会礼让行人、我会自觉排队、我会光盘行动、我会讲普通话”五大文明气质倡树实践活动。抓实“选树好人”“宣传好人”“关爱好人”活动,在全市持续掀起学习身边典型,争做身边好人的活动热潮,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推动全域创建久久为功。组织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村镇活动,确定每月28日为帮扶结对日,围绕“八个一”,建设“宣传教育氛围好、专项治理成效好、制度规定执行好、文明创建推进好”的乡风文明。全面治理“天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破除封建迷信,打击“黄赌毒”。美化村容村貌,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协会,修订村规民约,将文明创建理念从城市延伸到农村,基本做到“四会一约到位”“两报告一承诺到位”。韶山乡黄田村党员赵贱林率先垂范简办母亲丧事,清溪镇花园村集中开发村公共墓地节省村民开支,杨林乡全乡普选“杨林好人”,银田镇银田村组织赏花展乡风等鲜活案例,传承了红色文化之风。全域创建的推进,助力了乡村振兴,推动全市城乡文明水平迈上新台阶。
以制度为保障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着力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一方面,总结十一年创建所积累的宝贵经验,提炼好的做法,形成常态、长效的制度。如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好“一把手”负责制、“路长制”、志愿者制度、奖惩问责办法等特色工作制度,把文明创建的成果巩固好。另一方面,根据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相关领域的制度创新,打造更多如“先行赔付、七日无理由退货、红黑榜”一样的新经验、新亮点,把韶山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推向更高层次。(稿源:韶山新闻网 李青)